行業新聞 ? 甘肅2020年電力運行調節工作意見:有效推進現貨市場建設 形成市場化的電力電量平衡機制

甘肅省工信廳日前發布了《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運行調節工作的意見》,嚴格落實優先發電制度,實現新能源消納最大化,做好超發水電消納工作,嚴格控制外省購入電量,不斷完善火電最小方式管理工作,繼續做好電力外送市場開拓,有效推進現貨市場建設。

意見中強調,利用好電力現貨市場的資源配置與價格發現功能,形成市場化的電力電量平衡機制,逐步構建中長期交易與現貨交易相結合的電力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


詳情如下: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運行調節工作的意見

甘工信發〔2020〕129號


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省電力交易中心,在甘發電集團及有關發電企業:

2020年,我省電力市場仍然面臨嚴峻的供需形勢和突出的發用電矛盾,主要表現為:裝機與發電能力富余較多,優先發電量大于省內用電空間;煤電企業面臨系統性風險,部分火電長時間全廠全停;新能源裝機占比大,實時調峰和容量備用面臨考驗,電網靈活性不足;全省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消納責任權重任務重,各類電源特別是水火矛盾十分突出等。在認真總結2019年電力生產運行調節工作的基礎上,為做好2020年相關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19〕1096號),結合《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0年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預案的報告》(甘工信發〔2020〕115號)以及3月27日省工信廳發電量專題會議《會議紀要》,提出以下意見:

一、嚴格落實優先發電制度。實施優先發電制度,是當前妥善解決電力運行過程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主要手段,也是建立競爭有序、保障有力的電力運行機制的一項重要工作。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及“先民生、后其它”、“先省內、后省外”的原則,統籌調度省內與省外、市場與非市場電量,妥善處理平衡好各類發電之間的矛盾。關鍵是要確保優先發電(包括“保量保價”和“保量競價”兩部分)計劃的剛性執行,確保今年各類優先發電計劃落實到位;堅持新能源優先調度原則,確保省內新能源優先發電指標順利完成;杜絕水電超發電量擠占火電省內優先發電空間,通過制訂實施超發水電市場化調度(交易)辦法或規則,規范開展省內水火置換及合約電量市場化轉讓交易。

二、實現新能源消納最大化。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要妥善處理好新能源省內一類優先發電、省內保障電量與市場電量之間的平衡關系,合理安排新能源與自備電廠發電權置換及外送電量規模,引導自備電廠發揮好調峰作用并做好相應調度、交易組織工作,確保到年底新能源最低保障性收購電量不低于137億千瓦時。新能源一類優先發電中超出省內最低保障電量部分,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及省電力交易中心要結合我省2020年電力直接交易工作需要和有關政策規定,引導、組織新能源企業以“保量競價”方式參與省內、省外市場化交易。合理安排新能源發電計劃,定期公布各新能源發電企業發電完成情況,引導新能源企業根據自身發電能力在確保完成最低保障性收購電量的基礎上,積極通過市場化交易增加發電,減少棄風棄光。

三、不斷完善火電最小方式管理工作。認真落實熱電聯產管理規定,嚴格核定“以熱定電”優先發電量及機組最小開機方式,其中,作為應急調峰熱源的國能蘭熱公司暫按省內其它熱電機組同等對待,平等參與市場化交易。發揮熱電比實時在線(熱力負荷實時在線監測裝置)管理平臺作用,及時組織開展熱電機組出力核定工作,研究解決機組最小出力曲線的核定與管理問題,建立“以熱定電”優先發電計劃指標動態調整管理機制。抽凝熱電聯產機組熱電比低于80%情況下,原則上其供熱需要的最小開機方式及最小技術出力通過中長期市場或現貨市場實現自我滿足與保障。同時,針對我省煤電企業生存面臨系統性風險問題,在總結2018年、2019年調劑電量經驗的基礎上,原則上繼續保留已出臺的政府支持電量措施,2020年政府支持合約電量共28.2億千瓦時,涉及破產及長期關停企業維穩、供熱面積增加、“一帶一路實操培訓”、合資企業、權益平衡等方面,全部參與省內市場交易。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及省電力交易中心要按照省工信廳3月27日《會議紀要》要求,組織落實好上述政府支持合約電量,并引導企業維穩電量與新能源開展發電權置換交易,盡可能支持相關企業穩定。

四、做好超發水電消納工作。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要建立健全水電消納機制,最大可能避免水電棄水。原則上,超出省內水電二類優先發電計劃部分,通過組織外送或置換火電外送實現不棄水,省電力交易中心應積極探索風光水火打捆外送模式,建立并完善相關交易機制,及時規范有序開展水電超發電量外送電交易,鼓勵和引導水電企業通過外送或置換火電外送。結合省內調發水電任務、確保完成我省今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要根據電力電量供需平衡變化及水電超發實際情況,優先開展省內水火置換交易。超發水電消納,按照相關水電市場化調度(交易)辦法或規則規范進行。

五、嚴格控制外省購入電量。實施備用容量共享和省間互濟交易,可以挖掘區域電網調節能力,有利于促進新能源消納。但與此同時,必須統籌做好外購電與西北區域互濟交易工作,避免因外購電力電量對省內優先發電計劃預案的執行造成影響。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要不斷完善省間電能互補交易機制,健全外購電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并落實年(月)度外購電計劃備案制度,嚴禁無協議、無計劃或超計劃外購電量;規范外購電交易公告、交易結果等外購電市場信息以及年(月)度外購電情況的披露與報送工作。

六、繼續做好電力外送市場開拓。2020年,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將會同電網、發電企業共同發力,繼續加大外送市場開拓力度,爭取2020年外送電量500億千瓦時以上,力爭520億千瓦時。積極落實政府間合作協議,充分發揮電力交易平臺作用,創新外送電交易方式,豐富外送電交易品種,完善交易規則,健全交易機制,杜絕惡性競爭,進一步提高外送電價。鼓勵和引導水電企業通過外送實現不棄水以及為新能源盡可能騰出省內發電空間,在總結新能源與火電打捆外送經驗的基礎上,探索風光水火打捆外送模式。

七、強化統計分析與問題管控。不斷加強和完善電力運行情況的年、季、月、周統計分析工作,通過對電力電量平衡情況、優先發電計劃落實情況、電力市場化交易組織開展與完成情況等方面地統計分析,發現電力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落實優先發電重大事項決策共議制度,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召開電力運行調節會議,或者通過電力運行工作月度例會形式,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必要時,由省工信廳召集省發展改革委、甘肅能監辦、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省電力交易中心共同研究決定,

八、建立健全報告與考核機制。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于每年1月15日前將上年度、每季度10日前將上季度優先發用電計劃執行情況向相關主管部門正式報告,總結優先發用電計劃落實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偏差產生的原因,提出預防與糾偏措施。探索優先發用電計劃執行情況考核機制,特別是對新能源保障性收購電量執行情況、公網火電最小開機方式及相應的優先發電計劃執行情況、已簽訂的直購電交易三方協議執行等情況進行重點考核,確保相關市場主體權益。

九、有效推進現貨市場建設。利用好電力現貨市場的資源配置與價格發現功能,形成市場化的電力電量平衡機制,逐步構建中長期交易與現貨交易相結合的電力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匯總梳理市場建設方案與規則(征求意見稿)存在的主要問題,組織市場成員、專家學者、市場管理委員會及相關部門人員進行研究討論,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爭取上半年正式發布甘肅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方案與規則,7月1日甘肅電力現貨市場開始連續結算試運行;積極開展技術支持系統第三方驗證工作;正式試運行前盡快啟動雙邊市場,讓用戶參與現貨市場,引導用戶合理用電和需求側優化用電負荷特性,實現負荷移峰填谷。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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