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發改委印發《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今年5月開始,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5個月的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
《方案》要求,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是落實國務院減稅降費政策的重大舉措之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企業復工復產達產的重要保障,要切實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多部門聯合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整治范圍要實現轄區內轉供電主體(包括各地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轉供電5G基站等)全覆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降電價政策、“先降后漲”、違規加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曝光一批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提高威懾力,促使轉供電主體加強價格自律,真正讓實體企業有“獲得感”。
《方案》指出,各地各單位要創新工作機制、突出工作重點,通過摸排轉供電主體底數、宣傳轉供電環節收費政策、指導轉供電主體自查和開展集中整治四個階段的工作,促使轉供電主體將我省2018年以來6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減收非高耗能行業工商業用電電費5%的政策紅利全部傳遞到終端用戶。
《方案》明確,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轉供電環節專項檢查和指導、督導工作。發展改革部門牽頭負責明確轉供電有關政策及宣傳解釋工作。供電企業負責配合政府部門開展轉供電環節加價整治工作。省市場監管局將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和省電力公司采取明察暗訪、集中培訓、以查帶訓等方式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指導。
詳情如下: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蘭州新區經發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甘肅礦區工商、質檢、食藥局,東風場區工商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50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8〕78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8〕149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8號)要求,為推進企業復工復產達產,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確保降價政策紅利及時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結合2018年-2019年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情況,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并制訂印發《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要充分認識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制訂工作方案,及時開展排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各地要及時反映整治行動工作進展情況,重點說明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成效,排查工作階段報告和轉供電主體摸排情況統計表(見方案附表1),于7月31日前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價監競爭局、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總結報告、典型案例和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見方案附表2)于10月10日前上報。
聯系人:朱建軍(省市場監管局) 聯系電話:0931-8533275
電子郵箱:59899350@qq.com 傳真:0931-8533551
聯系人:焦仲慧(省發展改革委) 聯系電話:0931-8159552
電子郵箱:sjm88555@163.com 傳真:0931-8159552
附件: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5月8日
附件
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企業復工復產達產,進一步規范轉供電環節價格秩序,打擊不執行降電價政策、“先降后漲”、違規加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打通傳導降價降費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堵點、難點,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促使轉供電主體將我省2018年以來6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減收非高耗能行業工商業用戶電費5%的政策紅利全部傳遞到終端用戶。轉供電主體要嚴格落實轉供電價格政策,不亂加價、亂收費。推動具備一戶一表改造條件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轉供電5G基站盡快實現直接供電。
二、行動內容
(一)全面摸排轉供電主體底數。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和供電企業對轄區轉供電主體進行全面排查,依托供電企業建立轉供電主體臺賬,準確掌握轉供電主體基本信息、轉供電主體月結算平均電價、加價情況和轉供電主體數量增減變化等信息。
(二)大力宣傳轉供電環節收費政策。各地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和供電企業開展轉供電價格政策宣傳,利用門戶網站、供電企業營業網點、新聞媒體、信息發布平臺、發放政策告誡單、入戶宣講等方式,確保所有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知曉相關政策。同時,落實好轉供電環節收費情況和政策的公示制度,提高政策執行的透明度。
(三)指導轉供電主體開展自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和供電企業,以行政指導、提醒告誡、約談等方式對轄區轉供電主體進行告誡,提醒和幫助轉供電主體提高價格合規和自律意識,對2018年以來電費收取情況進行自查,自查中發現不落實降電價政策、不傳導降價降費政策紅利、亂加價、亂收費、重復收費的,要嚴格按照降電價政策規定時限清退多收電費。轉供電主體應準確統計終端用戶情況、每戶電量和收取電費的構成,并報送當地市場監管和發展改革部門建檔備查。
(四)開展集中整治。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多部門聯合工作機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對2018年4月1日以來轉供電環節收費政策執行情況開展集中整治,重大問題可追溯。整治范圍要實現轄區內轉供電主體(包括各地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轉供電5G基站等)全覆蓋。依法查處不執行降電價政策、“先降后漲”、違規加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降電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省市場監管局將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和省電力公司采取明察暗訪、集中培訓、以查帶訓等方式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指導。
三、時間安排
(一)5月11日至6月15日,開展轉供電主體摸排、轉供電環節收費政策宣傳工作。
(二)6月1日至6月30日,指導轉供電主體開展轉供電環節電價執行情況自查自糾。
(三)7月1日至9月30日,開展轉供電環節加價專項檢查。
四、職責分工
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轉供電環節專項檢查和指導、督導工作。發展改革部門牽頭負責明確轉供電有關政策及宣傳解釋工作。供電企業負責配合政府部門開展轉供電環節加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是落實國務院減稅降費重大舉措任務之一,是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企業復工復產達產的重要保障。各地務必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扎實推進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對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嚴重影響降價政策效果的,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肅問責有關責任人。
(二)加強協同配合。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任務重、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要加強協同配合,發揮工作合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當地發展改革部門的協調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省電力公司部署各級供電企業盡快摸清轄區內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的終端用戶數,對于有意愿移交的轉供電主體要主動服務,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對意愿強烈、產權關系清晰的轉供電主體,要優先安排,抓緊落實改造。
(三)提升整治效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大查處力度,對于企業舉報的轉供電主體違規加價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公開曝光一批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提高威懾力,促使轉供電主體加強價格自律,真正讓實體企業有“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