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從鹽湖區能源局獲悉,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冬季清潔取暖會議精神和相關工作要求,持續改善中心城區空氣環境質量,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鹽湖區決定2021—2022年度取暖季,對積極響應國家號召,使用清潔能源取暖的“煤改電”“煤改氣”用戶繼續發放運行補貼,通過積極引導,發放補貼,嚴格管控,徹底解決“煤改電”“煤改氣”用戶“改而不用、改多用少”的問題,推動鹽湖區“秋冬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提升,制定了《鹽湖區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實施方案》。
一、補貼范圍及標準
1、補貼范圍
(1)根據《運城市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及市清潔取暖辦《關于科學制定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確定鹽湖區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范圍為2018年至2021年實施的“煤改電”和“煤改氣”改造的居民用戶。
(2)自行改造的“煤改電”“煤改氣”居民用戶享受電價、氣價優惠補貼。
2、補貼標準
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2019-2021年“煤改電”用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晉發改商品發〔2019〕458號文件精神,鹽湖區“煤改電”居民用戶在每月享受2600度電,0.2862元/度優惠電價的基礎上,每度電再補貼0.1元;“煤改氣”居民用戶在每月享受300立方氣,2.72元/方優惠氣價基礎上,每方氣價再補貼1元。
二、具體實施辦法
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資金發放采取居民用戶先購電、購氣使用,次月按實際使用量打卡發放,各供電部門和天然氣公司負責提供用戶每月具體使用明細。
(1)“煤改電”居民用戶電價補貼僅限取暖用電,采暖季每戶居民累計最高補貼1040元。
(2)“煤改氣”居民用戶氣價補貼僅限取暖用氣,采暖季每戶居民累計最高補貼1200元。
(3)補貼發放采取按月發放。具體為每月電費、氣費結算日后延15天,各鄉鎮辦必須將上月補貼發放到位。
(4)對已經進行了“煤改電”“煤改氣”改造的建檔立卡脫貧戶、低保戶、五保戶,享受實際取暖補貼外,采暖季結束后,一次性再補貼200元。
三、發放具體形式和時間
1、鹽湖區冬季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資金發放由各鄉鎮辦以“一卡通”形式發放。
2、運行補貼時間為:從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共計四個月時間。
3、《鹽湖區2021年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煤改氣”運行補貼實施方案》試行一年。
來源:運城新聞網